趣运电子商城商家入驻协议

最后更新:2026年7月26日

第一章 协议主体与定义

1.1 协议主体

本协议由上海趣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平台"或"趣运电子商城",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真南路4268号2幢JT22514室,联系电话:135-2227-8984,邮箱:yangyanni@zlongame.com)与申请入驻本平台开展商品销售活动的经营者(以下简称"商家"或"您")共同缔结。

商家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合法经营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商家在签署本协议前应确保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已取得充分授权,本协议对商家具有法律约束力。

1.2 定义

除上下文另有说明外,本协议中下列术语的含义如下:

本协议与《用户服务协议》《隐私政策》《售后服务政策》及平台各项规则构成完整协议体系,商家应一并遵守。本平台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修订平台规则,规则修订后将公示于平台,商家继续运营即视为接受。

第二章 入驻条件与资质

2.1 企业资质

商家申请入驻本平台,应具备下列企业资质并提交相应证件原件扫描件:

商家应保证所提交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资质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更新。本平台有权对商家资质进行定期复核,发现资质失效或虚假的,有权立即下架商品、冻结资金、终止合作。

2.2 品牌授权

商家销售品牌商品的,应提供完整的品牌授权链路证明:

授权书的授权期限、授权范围(线上线下、区域限制)、授权层级应符合平台规则。商家不得超范围授权、伪造授权、倒卖授权。如因授权问题引发知识产权纠纷,由商家承担全部责任。

2.3 商品合规

商家所售商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平台规则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商家应保存完整的进货凭证、质检报告、认证证书等合规文件至少三年,以备平台及监管机构核查。如商品涉及3C、入网许可等强制性认证,商家应在商品详情页公示证书编号。

第三章 商家义务

3.1 合规经营

商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税务登记,依法纳税,不偷逃税款。

商家不得从事下列违法违规行为:刷单炒信、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正当有奖销售、传销、非法集资等。如发现商家从事上述行为,本平台有权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并移送监管机关。

3.2 商品质量

商家应保证所售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商品页面承诺,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合格商品、过期商品、二手翻新冒充新品。商家应建立完善的商品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进货检验、入库检验、出库复核等环节。

商品应附合格证、中文说明书、保修卡、配件清单等随附文件,包装应完整、清洁、无破损。如商品存在质量缺陷,商家应按《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主动召回,并承担相应费用与责任。

3.3 售后服务

商家应建立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配备专职客服人员,工作时间不少于9:00-18:00(含周末轮值)。商家应在用户咨询后2小时内首次响应,简单问题24小时内解决,复杂问题72小时内给出处理方案。

商家应严格执行国家三包政策(7天无理由退货、15天换货、三包期内免费维修),不得无故拒绝用户的合理售后申请。商家应承担因质量问题、错发漏发、虚假宣传等原因产生的退换货运费。

3.4 税务

商家应依法开具发票,发票内容应与订单商品、金额一致,发票抬头、税号等信息应准确无误。商家应按税法规定申报纳税,不得虚开发票、买卖发票、逃税漏税。如商家为企业用户,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如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相关规定开具。

本平台作为信息服务提供方,不代商家开具商品销售发票,但可代为开具平台服务费、佣金发票。商家应配合用户、平台及税务机关的发票核查工作。

第四章 平台权利与义务

4.1 平台服务

本平台向商家提供下列服务:商家店铺开设与管理、商品上架与展示、订单接收与管理、在线支付与结算、营销工具与活动支持、数据分析与运营建议、客服系统与纠纷调解、物流对接与跟踪、商家培训与指导。

本平台将持续优化系统功能,提升用户体验与商家运营效率。平台系统可能因维护、升级、故障等原因暂时中断,本平台将提前通知商家(紧急情况除外)并尽快恢复服务。

4.2 审核

本平台有权对商家提交的入驻申请、资质文件、商品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方式包括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本平台有权要求商家补充材料、说明情况,亦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而无须说明理由。

本平台有权对商家在售商品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违规商品、虚假宣传、侵权商品等问题的,有权立即下架、删除、限制展示。商家应配合平台审核工作,及时响应平台询问。

4.3 监督

本平台有权对商家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监控交易数据、分析评价内容、受理用户投诉、检查商品质量、审查广告宣传。本平台有权根据监督结果对商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本平台将建立商家信用评价体系,根据商品质量、服务态度、发货速度、纠纷率等指标对商家进行评级,评级结果将影响商家在平台的展示位置、活动参与资格、佣金优惠等权益。

4.4 处罚

本平台有权对违规商家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处罚措施:

商家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平台申诉,本平台将复核并答复。申诉期间处罚措施不停止执行,但本平台认为有必要暂停的除外。

第五章 商品管理

5.1 上架规则

商家上架商品应遵守本平台商品发布规范,如实填写商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参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库存、价格、图片、视频、详情描述等信息。商品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绝对化用语等违反广告法的内容。

商品图片应清晰、真实,不得使用水印遮挡、过度美颜、盗用他人图片。商品主图建议尺寸800×800像素以上,详情页图片宽度建议750像素以内。商家应保证图片版权归属清晰,因图片侵权导致的纠纷由商家承担。

5.2 价格

商家应自主合理定价,价格应包含商品本身价值、包装、物流、税费等全部成本,不得设置误导性价格(如虚高划线价、虚假折扣)。商家参与平台促销活动的,应按活动规则设置促销价,不得通过先涨后降、虚假打折等方式欺骗消费者。

商品价格调整应及时同步至平台系统,避免出现价格错误导致订单纠纷。如因商家操作失误导致价格异常,商家应在发现后立即下架商品并通知平台,已下单订单按平台规则处理。

5.3 库存

商家应保证商品库存真实、准确,及时同步库存变化。商家不得设置虚假库存诱导用户下单,亦不得因库存不足而频繁取消订单。商家库存准确率应不低于98%,长期低于此标准的,平台有权采取限制措施。

如商品出现缺货、断货,商家应在2小时内更新库存并通知已下单用户,与用户协商解决方案(如换货、退款、延迟发货等)。无理由取消订单的,商家应承担违约责任,按订单金额一定比例向用户支付违约金。

5.4 下架

商家可主动下架商品,但应妥善处理在售订单。商品因质量问题、监管要求、品牌方要求等原因需下架的,商家应立即下架并配合平台处理后续事宜。本平台有权要求商家下架违规商品,商家应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内执行。

商品下架后,商家应保留商品信息、交易记录、售后记录至少三年,以备核查。已售出商品的售后服务义务不因商品下架而免除。

第六章 订单与履约

6.1 接单

商家应及时查看并处理新订单,普通订单应在用户支付后1小时内确认,定制/预售订单按商品页面承诺时间确认。商家不得无故拒接订单,确因库存不足、地址异常等原因无法履约的,应与用户协商一致后取消订单并退款。

商家应在系统中及时更新订单状态(已确认、已发货、已签收、已完成等),不得延迟更新或伪造状态。订单状态更新将作为结算、评价、售后等环节的重要依据。

6.2 发货

商家应按订单约定的时效发货,普通商品一般应在用户支付后48小时内发货(节假日顺延或另行公告),定制商品、预售商品按商品页面承诺时间发货。商家应选择本平台合作的物流公司或符合资质的第三方物流,并承担物流过程中的风险直至用户签收。

商家应在系统中如实填写物流公司、运单号,并保证物流信息可查询。如物流公司未及时更新轨迹,商家应主动跟进并回复用户查询。商家不得使用虚假运单号、刷物流轨迹。

6.3 配送

商家应保证商品包装牢固、防潮、防震,避免运输过程中损坏。易碎品、贵重品应额外加固包装并贴警示标识。如商品需特殊配送(如大件、上门安装),商家应与物流公司明确配送要求并与用户确认。

上海地区用户购买大件商品或企业采购订单,本平台可提供本地化上门交付与安装服务,具体由商家与本平台另行协商。商家应配合本平台的本地化交付服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6.4 签收

用户签收商品即视为外观、数量基本符合约定,但不影响用户对隐蔽瑕疵的异议权。商家应配合用户当场验货,对破损、缺失等问题及时处理。如用户拒收,商家应与物流公司核实原因,并按平台规则处理订单。

订单自动确认收货期限一般为发货后7日(虚拟商品)或15日(实物商品),用户未在此期限内提出异议的,系统将自动确认收货并触发结算。商家不得诱导用户提前确认收货。

第七章 佣金与费用

7.1 佣金比例

商家在本平台销售商品,应向本平台支付技术服务佣金。佣金比例按商品类目不同而异,具体如下:监控安防类3%-5%,网络设备类3%-5%,电脑耗材类2%-4%,打印复印类3%-5%,其他类目以平台公布的费率为准。平台保留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佣金比例的权利,调整前将提前七个自然日通知商家。

商家参与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如618、双11、年货节)的,平台可能给予佣金优惠或减免,具体以活动规则为准。商家专属合作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2 结算周期

平台结算周期为:用户确认收货(含系统自动确认)后T+1日(工作日)起可提现,提现申请后1-3个工作日到账。商家可在"商家中心-资金管理"查看可提现余额、待结算款项、历史结算记录。

平台将在每笔订单结算时自动扣除佣金、应付税费及其他应付费用(如有)。商家应保证银行账户信息准确,因账户错误导致结算失败或资金损失的,由商家承担。

7.3 发票

本平台将按月向商家开具平台服务费、佣金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商家可在"商家中心-发票管理"申请并下载电子发票。商家应保证发票抬头、税号、邮箱等信息准确,如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

商家向用户开具的商品销售发票由商家自行负责,平台不代为开具。商家应按用户订单要求及时开具并寄送发票,不得无故拖延、拒开。

第八章 售后服务

8.1 退换货

商家应严格执行国家三包政策及平台售后规则,对符合退换货条件的申请不得无故拒绝。退货商品应保持原状(含包装、配件、赠品、说明书等),不影响二次销售。商家应在收到退货商品后48小时内验收并办理退款,不得无故拖延。

因商品质量问题、错发漏发、与描述不符等原因导致的退换货,运费由商家承担。因用户个人原因(如不喜欢、尺寸不合)导致的退货,运费由用户承担,但商家在商品页面承诺包邮退货的除外。

8.2 投诉

商家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妥善处理用户投诉。商家应在收到投诉后2小时内首次响应,24小时内给出处理方案,72小时内闭环解决。复杂问题需延长时间的,应与用户协商一致并通知平台。

用户向平台投诉商家的,平台将通知商家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商家应积极配合平台调解,提供真实证据,不得隐瞒、伪造、销毁证据。平台将根据事实作出裁决,双方应予执行。

8.3 纠纷处理

商家与用户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可申请平台介入调解。平台将基于交易记录、物流信息、商品鉴定报告、客服沟通记录等证据综合判断,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商家退款、退货、补偿、赔偿;要求用户支付应付费用;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商家对平台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诉,平台将复核并答复。如纠纷无法通过平台调解解决,双方可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适用本协议第十三章约定。

第九章 知识产权

9.1 商家授权

商家授权本平台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免费使用商家提交的商标、Logo、企业名称、商品图片、商品描述、视频等内容,用于平台展示、推广、营销、数据分析等目的。商家保证其授权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因侵权导致的纠纷由商家承担全部责任。

本平台使用商家授权内容时,应保持内容的完整性,不得歪曲、篡改商家品牌形象。平台对商家授权内容的使用不构成对商家商标、商号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

9.2 侵权处理

商家不得在本平台销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假冒商标、盗版软件、侵权专利、抄袭外观设计、盗用图片文案等。本平台发现或接到权利人投诉后,有权立即下架涉嫌侵权商品并通知商家限期举证。

商家应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提供不侵权证明(如商标注册证、授权书、合法进货凭证等)。逾期未提供或证明不足的,平台将永久下架商品并追究商家违约责任。如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损失,商家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平台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章 保密条款

10.1 商业秘密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资料、运营数据、客户信息、价格政策、营销策略等保密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使用、复制。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期限为三年。

下列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已公开的信息;从合法渠道获得且无保密义务的信息;独立开发的信息;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但仅限于披露范围)。

10.2 用户信息

商家通过本平台获取的用户信息(姓名、地址、电话、订单信息等)仅能用于订单履约目的,不得留存、复制、转让、出售或用于其他目的。商家应采取与平台同等的安全标准保护用户信息,建立内部访问控制与审计机制。

订单完成后,商家应按《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及时删除或匿名化处理用户信息,保留期限不得超过订单完成后三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发生用户信息泄露,商家应立即通知平台并采取补救措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11.1 违约情形

商家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违约:

11.2 处罚措施

商家违约的,本平台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单独或合并采取下列措施:

11.3 赔偿

商家违约给本平台、用户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商誉损失及平台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诉讼费等)。平台有权从商家保证金、待结算款项中直接扣划用于赔偿。

商家同意,因商家违约导致平台被用户或第三方追索的,平台有权要求商家承担全部赔偿,商家应在收到平台通知后七日内补足。商家拒不配合的,平台有权单方处置商家在平台的全部款项与商品。

第十二章 协议终止

12.1 终止条件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本平台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关闭商家店铺:

商家可主动申请终止合作,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本平台,并妥善处理在售订单、售后申请、未结款项等事宜。商家单方停止运营导致用户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2.2 终止后处理

协议终止后,商家应配合本平台完成下列事项:

协议终止不影响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义务的效力,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违约责任条款、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商家在平台的待结算款项将在协议终止后九十日内(待纠纷处理完毕)返还。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

13.1 协商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订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本协议或双方合作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期限自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协商请求之日起不少于十五个自然日。

协商过程中,双方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提供真实信息与证据,不得采取恶意拖延、暴力威胁、网络曝光、聚众施压等不当方式。本平台将指定专人与商家沟通,努力促成和解。

13.2 仲裁

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仲裁庭另有裁定的除外。

仲裁期间,除争议部分外,本协议其他条款及双方的合作关系应继续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仲裁为由拒绝履行已达成的和解协议或生效的仲裁裁决。

13.3 管辖

如本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因任何原因被认定为无效或不适用,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本平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或其上级法院)诉讼解决。

本协议各章节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商家在线同意或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直至按本协议约定终止。如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本平台: